2011 年招生问答
◆ 问:什么是“国家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
答:为进一步发展我国高等职业教育,提高高等职业教育的教育质量,在办学理念、办学方向上进一步引领全国高等职业教育持续健康发展,国家教育部、财政部决定在“十一五”期间在全国 1100余所高职高专院校中评选 100所国家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这项被誉为高职高专“ 211工程”的建设计划拟分三年完成。我院于 2006年经教育部、财政部确定为全国首批二十八所“国家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之一。 2009年作为全国首批国家示范性高职院校顺利通过教育部、财政部的示范建设验收,这标志着学院已成为全国办学水平最高、综合实力最强的高职学院之一。
◆ 问:学院的办学性质是什么?
答:我院是隶属于四川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的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学生毕业后颁发由教育部统一电子注册的《普通高校专科毕业证书》。
◆ 问:学院的招生对象是哪些?
答:参加 2011年全国普通高考的应往届高中毕业生;参加 2011年四川省组织的对口高职考试的应往届职高、中专及技校毕业生。
◆ 问:考生如何填报学院志愿,学院如何开展录取工作?
答:我院是全国示范性高职高专院校,在四川省普通高考录取工作跨批次进行,分别在高职专科第一批和高职专科第二批投放了相应的专业计划(具体分专业计划及录取批次以省教育考试院公告为准)。我院在四川的招生代码为: 5155(学院 2011年在四川省外各省、市、自治区的招生计划和招生代码、录取批次以当地招生主管部门的公告为准。)
报考我院的考生必须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高考成绩达到四川省及其它各省(市、区)招生主管部门规定的高职专科相应录取批次(高职专科第一批或高职专科第二批)录取线,且将“四川工程职业技术学院”作为第一志愿( 因近几年在四川等省份填报我院第一志愿人数远大于当年招生计划数,建议有志报考我院的考生在本批次填报志愿时,填报我院为第一志愿 )。我院将根据招生计划、考生志愿及个人特长,按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划定的相应高职专科录取批次控制录取分数线由高到低择优录取。
◆ 问:四川考生在填报不同批次志愿时应注意什么问题?
答:由于我院在不同批次录取的专业均无重复,所以提醒考生一定要在明确我院各批次专业的具体分布后准确填报,以免造成所报志愿无效。
◆ 问:学院 2011年招生方式有哪些变化?
答: 我院 2011年招生方式主体仍同往年一样分省(市、区)按计划、批次在参加高考的上线考生中选录。
此外,我院作为 全国首批 28所国家示范性高职学院。为进一步推进高等教育多元化选拔录取机制改革, 积极探索高职院校招生制度改革 ,经学院申请,国家教育部批准,继 2010年开展单独招生工作以来,我院将在 2011 年继续在四川省范围内进行单独招生工作, 招生计划为 600人。
◆ 问: 什么是高职院校单独招生?
答:国家教育部为进一步完善具有中国特色的高等职业教育体系和高等教育多元化选拔录取机制,在全社会营造大力发展职业教育的氛围,决定在部分国家示范性高职院校开展单独招生试点,即由试点院校自行组织命题、考试、评卷、划定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确定录取名单,直接报省教育考试院核准备案录取。这种招生形式就叫做 "高职院校单独招生 "。
2011 年我院申报单独招生专业由 2010年的十一个专业(或专业方向)扩大为二十二个,将原普招专科一批的三个国家示范建设专业数控技术、焊接技术、电气自动化技术和机械制造技术及自动化、材料成型与控制技术、市场营销(商务代表)等专业列入了单独招生专业,并对录取方式进行了改革,已参加普通高考报名和中职对口高考报名的考生在我院单独招生报名时填报志愿时可填报三个专业志愿,扩大了考生的专业志愿选择面,进一步探索通过单独招生为国家、为装备制造业及国民经济建设选录并培养高素质、高技能的优秀人才。(具体分专业计划以省教育考试院公告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