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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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提交2023年部门工作总结和目标任务完成情况表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11-29 浏览次数: 设置

 

学校各部门、党总支(直属党支部)、省级工程实验室:

本年度工作即将结束,请对照2023年部门目标任务书,全面、完整地总结全年工作,形成2023年部门工作总结(含主要工作成绩概述、重点工作完成情况、问题与不足、下一步的打算及对学校工作的建议等)。同时,根据《2023年度部门工作目标任务书》逐条对应填写《2023年度部门工作目标任务完成情况表》并作为工作总结的附件,交分管校领导审核签字。

请将部门工作总结(附件:工作目标任务完成情况表)于2023年12月15日前提交行政楼102党政办公室彭来森处(纸质文档和电子文档各一份,电子文档发邮箱yb@scetc.edu.cn)。

2023年底前后,学校将对各部门2023年度工作目标进行考核,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附件: 2023年部门目标任务完成情况表.doc

 

                                         学校党政办公室

2023年11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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